2020-04-05 08:04:24 来源:多文旅游网 浏览量:7249
1.请您参照九年义务教育法的规定。如下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;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,可以推迟到七周岁。 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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